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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网友咨询: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江苏君奥律师事务所王歆怡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江苏君奥律师事务所王歆怡律师解析: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王歆怡律师简介

王歆怡律师经过多年的专业学习,系统掌握了法学理论知识,执业之前具有丰富的多家大型外资企业工作背景,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参与办理了多起民间借贷、经济合同等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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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执行案件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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