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具哪些条件?收入总额有哪些?
我们知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那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具哪些条件?企业的收入总额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具哪些条件?收入总额有哪些?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具有独立人格。即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盈亏;
3、居民企业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与中国具有实际联系所得;
4、其他条件。
二、企业收入总额包括哪些?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具哪些条件?收入总额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有: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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