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要坐牢吗?
在一些偏远的地方,还存在着非法行医的行为,非法行医是违法的,如果非法行医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那么,非法行医致人死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要坐牢吗?
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要坐牢吗?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坐牢,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哪些行为属于非法行医?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
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
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和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的,是明显的非法行医行为。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在自己执业注册的专业内从事医疗服务才为合法。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如牙科医生从事妇科诊疗等,按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其所从事的诊疗行为当然就属于非法。
4、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
某些特殊诊疗活动,如计划生育、放射治疗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专业的考试取得特定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这些特殊诊疗活动,无相应医学专业资质证书上岗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就属非法行医行为。
5、未经执业注册或在非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
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当属非法行医行为。
6、其他情况
执业医师变换执业场所未办理变更注册执业,特别是到无执业主体的场所执业、药店坐堂行医等场所执业,亦属非法行医行为。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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