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了,还能承包农村土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那么,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了,还能承包农村土地吗?
一、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了,还能承包农村土地吗?
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了,还能不能承包农村土地要看情况:
1、单纯的个人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在农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
2、全家迁入小城镇、县城落户的,由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不愿交回的,继续享有承包地。小城镇,一般指县级及以下的城镇。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定居,且全家户口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设区的市,是指直辖市或者地级市,不包括县级和县级市。
二、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家庭承包的发包方享有哪些权利?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以上就是“户口已经迁到城市了,还能承包农村土地吗?”的相关内容,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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