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夫妻之间离婚,对租住夫妻名下房子的租客有什么影响?
双方离婚后,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房主变更等原因,有告知租赁者的义务。但是,双方离婚不能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依据。
网友询问:
夫妻之间离婚,对租住夫妻名下房子的租客有什么影响?
陕西省泾阳县云阳法律服务所杨亚峰法律工作者解答:
双方离婚后,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房主变更等原因,有告知租赁者的义务。但是,双方离婚不能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依据。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陕西省泾阳县云阳法律服务所杨亚峰法律工作者解析:
为了保障租房人的利益,在合同未到期前,是不能随意解除租房合同,但可以选择在到期后不在出租。这有点类似于民法上的“买卖不破租赁”。
虽然妻子和丈夫已经离婚,但是租客在订立租房合同时对这一情况是并不知情的,他有合理的理由信赖除发生不可抗力等一些情形下是不会随意地变更租赁合同的,为了保护租户的利益,因为二人的夫妻关系结束就解除租赁合同的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可以在等待一段时间,在租赁合同结束之后后合法地结束租赁关系。另一方面,如果将房子租给租户的时候,已经将夫妻可能离婚,离婚之后会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告知了租户,那么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杨亚峰法律工作者简介
本人从1996年元月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擅长办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本人的执业理念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诚实守信,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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