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女摊主因拒陪喝酒遭赤膊男子追砍,现男子已被刑拘
6月22日,浙江温州。一男子持刀在路上追逐一女子视频被曝光,据了解是因女子拒陪该男子喝酒,遭对方持刀追砍。当地派出所称该男子已被控制,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该男子可能涉嫌何种犯罪呢?
持刀追砍他人未砍到的,会构成什么罪要依据持刀人的目的而定,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男子酒后肆意挑衅,让女子陪酒被拒后持刀威胁恐吓女子,之后又追砍女子的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该男子与郑女士并不认识,让郑女士陪酒的行为显然是故意搭讪,骚扰他人,在被拒绝后,该男子又持刀返回,还威胁恐吓郑女士,郑女士逃跑后自己的三轮车被该男子砍坏。以此可以看出该男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毁损他人财物的行为很大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旦被定罪,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1.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2.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3.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4.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