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母女拒绝做核酸被带走了
4月27日,在上海某小区内一对母女拒绝做核酸。还当场拿出手机,搜索《生物安全法》之类的法律条文,以此来做为拒绝做核酸的理由。对此警方当场对她们宣读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要对母女俩做出行政处罚,最后母女两人被警方带走。
这对母女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对于有这样行为的人要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这母女二人将面临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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