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签字卖掉儿子房产后挥霍一空

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签字卖掉儿子房产后挥霍一空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近日,一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签字卖掉儿子房产被抓获的消息引发关注。

近日,一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签字卖掉儿子房产被抓获的消息引发关注。据警方调查,是冯某找人冒充前夫毛先生签的字,并从中获利两百多万元。冯某无业且欠很多外债,所得房款用于买豪车、做生意,在酒吧挥霍一空。目前,冯某等人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

 

日常生活中,很多地方都要用到身份证件,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这种行为无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1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