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因琐事掐死被害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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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权于2021年5月14日1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西北侧,因琐事与被害人苏某1发生争执,后徒手扼压苏某1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平国权于2021年5月14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投案。平国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梅小浪律师解答:
平国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平国权作案后主动报警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梅小浪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曾任职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协助审判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及诉讼技能。自执业以来,协助泽鉴刑辩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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