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因琐事打人巴掌致人轻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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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5日20时许,李京在北京市通州区×地区×园×号楼×单元门前,因其朋友与被害人王某1争吵等问题而用手将王某1左耳部打伤。
经鉴定,王某1身体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李京案发后在现场被民警抓获,后2021年11月22日经民警电话通知自行到派出所接受传唤。
李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田昌炳团队律师解答:
李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李京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田昌炳团队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田昌炳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三十余年,带领团队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等近百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代理各类刑事,民商事及行政案件。系山东省优秀律师,并获得青岛市律师行业特殊贡献奖,山东律师行业发展贡献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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