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故意杀害患有精神疾病的哥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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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1系李双印之兄,自幼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系肢体与精神双重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长期随同父母居住生活。在2007年父母相继离世后,李双印为照顾李某1便搬到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3号院7号楼1单元201室,与李某1共同生活。
2018年8月13日,二人的外甥谷某为李双印及李某1购买两台电风扇。2019年七八月间,李双印未经李某1同意将两台电风扇送人,李某1对此不满,双方因此在8月7日发生争执。后在李双印之姐李某2介入调解及谷某再次购买电风扇后,双方矛盾暂时平息,但李双印因自己长期照顾李某1却得不到李某1的理解而心生怨恨,遂起意杀人并准备工具。2019年8月11日13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3号院7号楼1门201室内,李双印与李某1因电风扇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后李双印持木板击打李某1头部,用双手扼颈、用刀切划李某1的颈部,后持事先制作的双向插头电线一端多次电击李某1躯干部及四肢等部位,致李某1被电击死亡。随后李双印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李双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叶志鹏律师解答:
李双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李双印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同时考虑到李双印自愿认罪认罚,此前并无前科劣迹,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及本案发生的具体原因,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叶志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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