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醉驾男子送锦旗感谢检方未起诉
近日,西安一醉驾男子送锦旗感谢检方未起诉的消息引发关注。对此,官方回应称:该男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意见。那么,检察院作出这一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中姚某虽系酒驾,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此外,姚某酒驾是因父亲突然晕倒,着急看望父亲,公司也证实姚某工作表现良好,踏实认真。所以,姚某的行为符合不予起诉的条件,对此检察院综合考虑下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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