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客户对购买设备不满意在朋友圈、抖音平台发布不当言论被起诉!
王某与济南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王某购买的设备调试多次后仍达不到自己的要求,遂以质量不合格、受骗等标题在网上发抖音、发朋友圈一泄不满。济南某公司认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导致客户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影响,所以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停止侵权,删除相关视频并赔礼道歉。
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商誉,商誉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在商事活动中,要尊重其他单位的人格权,不能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中发布侵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誉权的言论,否则,要承担损害其他单位人格利益的法律责任。即使是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也不例外,随意发布不当言论,肆意辱骂或诽谤他人损害了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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