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违反海关法规携带珍贵动物制品入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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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堂乘坐ET604次航班,由赤道几内亚共和国出发,经由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亚的斯亚贝巴转机后,于2021年10月19日18时许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王庆堂将疑似象牙制品及穿山甲制品分别放在衣服口袋及双肩背包中,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在过安检时被海关关员当场查获。经鉴定,王庆堂携带的疑似穿山甲制品属于鳞甲目穿山甲科穿山甲属的树穿山甲和大穿山甲制品,疑似象牙制品属于长鼻目科亚洲象属亚洲象、长鼻目科非洲象属非洲象象牙制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85649元。
王庆堂于2021年10月29日主动前往北京海关缉私局投案。
王庆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西税渡律师事务所周玉婷律师解答:
王庆堂违反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珍贵动物制品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依法应予处罚。
鉴于王庆堂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王庆堂犯罪情节较轻,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周玉婷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14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长期服务于山西某大型集团公司担任法务经理工作,后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案件标的超过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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