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冬奥吉祥物冰墩墩供不应求!私自制作销售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最近,冬奥冰墩墩火遍了全球!网上关于冰墩墩的话题阅读量数以亿计,而特许商品的官方网店全部卖完了,线下实体店铺也是长期断货。鉴于冰墩墩的销售异常火爆,再加上货源紧缺,估计有人内心已经蠢蠢欲动,或者已经开始行动,私自制作有关冰墩墩的玩偶、模型等周边产品了!那么,如果真的有人这么干,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呢?
冰墩墩是冬奥组委从全世界35个国家6千幅作品中选出来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它是由曹雪带领的本校视觉艺术设计学院的老师和研究生近十个月的创作和上万次修改得出的智慧与劳动的结晶!它不仅蕴含着巨大商业价值,当然,同时也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如果商家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将其用于T恤等周边产品,即违反《著作权法》,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而且,这种行为还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被著作权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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