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珠海佳能员工遣散费高达150万遭痛骂:恶意拉高补偿标准扰乱市场
近日,佳能宣布关闭经营了32年的珠海工厂,引发网络关注。而更引人关注的,则是佳能珠海对员工十分优厚的经济补偿。这份补偿收获了不少好评,有网友评价是“分手快乐”的典范。不过,也有不同的声音出现,说这是“恶意赔偿”,故意拉高了国内企业的补偿标准,“扰乱”市场环境,一时间,“恶意赔偿”的论调传播甚广。根据佳能珠海的公告,补偿金分为五部分:经济补偿金、特别慰劳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以及春节慰问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单位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赔偿: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数额作为上限计算,并且工龄计算的上限为12年。而珠海佳能的补偿金并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特别是工龄的计算,不设上限的。客观来看,佳能的补偿标准确实高于同行,这可能会给其他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但是,珠海佳能提供员工经济补偿金一事,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切决定都是合法合规的。因此,对待珠海佳能提高员工经济补偿金一事,我们还是应理性地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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