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大学生反杀家暴父亲被判无期,大学生为何杀害亲生父亲
出生于2001年的山东男大学生郭某长期遭受父亲家暴,积怨已久。某日因家庭琐事再次遭到父亲训斥时,父亲打了郭某一巴掌,郭某拿刀捅向父亲后背、脖子、肚子等处,致其死亡。法院认定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人可能会好奇,既然都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了,为什么不判死刑呢?
那是因为郭某行凶的原因是因为父亲存在家暴行为,这说明父亲有错在先,并且这又属于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根据《刑法》规定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
而且郭某作案后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并且还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这些都属于可以酌定或者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最终法院决定对郭某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