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勿受高利诱惑放贷,害人又害己
1月6日,河北邯郸武安的居民张爱玉受每一万元一天60元高息的吸引,将50余万元放贷借给中富聚财公司的尤某军,这几十万元包含家中积蓄和丈夫事故赔偿款。事后在张爱玉多次上门讨要欠款并报警的情况下,尤某军最终退款了12万元,剩余40万元没有归还。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此案。
虽然张某玉是本案的受害者,但其实她这种放高利贷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于这种高利贷,债务人只需要返还本金及合法部分的利息即可,至于超出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债务人是可以不返还的,因为这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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