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男子送同事回家出车祸,被判赔90万不冤枉
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男子戴某下班时顺路搭载同事王某回家,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到路边墙体,造成同事王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经审理,法院酌定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戴某赔偿王某家人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那么戴某冤枉吗?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事故认定书中并未发现戴某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的情形,在具体赔偿中,戴某的法律责任“应当减轻”。基于法律并未明确“应当减轻”的适用情形、对应幅度,所以在现实中,主要靠法院具体裁量。在当地法院看来,在赔偿责任认定时,已将戴某责任削减30%,也算得上减轻“好心同乘”者的法律责任了。戴某赔偿王某家属90万并不冤枉,不过,即便如此,也存在一点声音认为,70%的责任过于高,“做好事”的代价未免过于昂贵了。大家如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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