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先交物业费后交房合法吗?
买房、签合同,该交的钱都交了,结果要交房拿钥匙的时候,开发商却要求买房人必须预缴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杭州小伙小洪决定对这样的潜规则说“不”。经过了起诉被法院驳回,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之后,杭州市检察院提请浙江省检察院抗诉后,浙江省高院再审改判开发商支付小洪延期交房违约金8000元。那么,开发商要求买房人先交物业费再给钥匙交房的做法合法吗?
其实,先缴纳物业费、后领取钥匙,是很多开发商搞的“霸王条款”,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里头透着开发商的傲慢。买房合同签订之后,买房人已经按合同规定付了钱,开发商就应该按约定履行交房义务,而不是合同外另设交房条件。所以,一码归一码,买房是买房,物业是物业。房产商应该按合同交房,以交房为要挟,要求消费者先交物业费,这就是违约行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