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妇女遭遇性骚扰,用人单位有哪些预防制止措施?
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近30年来又一次进行“大修”。与现行法律相比,修订草案明确就业性别歧视主要情形,规定学校和用人单位对性骚扰应当采取的预防和制止措施。那么有哪些预防制止措施呢?
草案规定,学校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学校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在校女学生的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通知受害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七)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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