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有哪些
近日,杭州谦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工商变更,该企业为薇娅与丈夫合伙企业企业,近期状态从存续变更为注销,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据悉,该企业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短短一年时间便土崩瓦解,不得不让人深想其中原因。那么除了决议解散合伙企业外,还有哪些解散事由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如下: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8、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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