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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妻子婚外与他人同居生子涉嫌重婚罪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最终对张某以涉嫌重婚罪不起诉。

近日,甘肃省宁县检察院的一则不起诉决定书出现在了中国检察网上。张晓丽因涉嫌重婚罪被起诉,后甘肃省会宁县检察院认为可免除刑事处罚,对其以涉嫌重婚罪不起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案中张晓丽在没有和军人丈夫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又和田海峰重新进行恋爱,并于2019年初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9月生下一男孩。张某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已经涉嫌重婚罪,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由于张某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

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最终对张某以涉嫌重婚罪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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