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用人单位存在哪些情形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国家终于出重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近日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用人单位存在哪些情形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呢?
《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两种情形: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一种情形中的“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由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
此外,《管理办法》把“经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作为列入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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