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无偿搭车中搭车人与司机或车主之间是否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近日,广州增城法院审理了一起“好意同乘”出车祸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基于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依法减轻了驾驶人的赔偿责任。那么无偿搭车人与车主或驾驶人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吗?
《民法典》规定,客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民法典中关于客运合同关系的定义和权利义务的设定都是针对营运性车辆的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关系而设定的,非营运性使用的机动车车主及司机与无偿搭车人之间的关系不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客运合同的定义,无偿搭车人在搭车时与车主之间没有订立客运合同的意愿,双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而不适用民法典中的客运合同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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