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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跳楼死亡,会构成什么罪名?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网友咨询:

7月29日晚,胡某通过辱骂、殴打、胁迫等方式控制朱某的人身自由,要求朱某支付50万元补偿或者从7楼跳下。由于胡某持有菜刀、螺丝刀等致命工具且用上述工具殴打被害人朱某,根据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朱某颈部、左腕部、右手、右臂、右腿等部位存在三十余处戳伤及多处锐器致伤。朱某家属认为胡某的行为与朱某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正是因为胡某长时间的辱骂、殴打、胁迫,导致朱某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同时由于无法支付胡某要求的50万元,亦无其他办法进行脱身,最终导致朱某跳楼死亡。胡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廖瑾迪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朱某的死亡与胡某实施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其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朱某作为一个负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应当知道从七楼跳下的危险,仍然跳下,导致自己死亡,应当负主要责任。而胡某的非法拘禁与朱某跳楼具有因果关系。

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考虑到朱某案发后主动报警,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廖瑾迪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廖瑾迪律师拥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善于结合实际案情,发掘案件细节,选择适当、灵活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执业信条: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委托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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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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