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女子在景区游玩坠湖而亡,景区需要承担责任吗?
节假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带着孩子一起外出游玩,不过在游玩的时候还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全问题。如果因为娱乐设施丧失掉生命的话,真的很不值得。
网友咨询:
据媒体报道,河南有一所景区,在节假日的时候,一位女子玩着高空的项目,后来导致钢丝断裂,这位女子坠湖身亡。据了解这位女孩子,才刚刚结婚半年左右。景区需要承担责任吗?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谭淑律师解答:
如果在景区有明确规定,说某个地区不允许游客进入,而且还会有警示牌,警示牌上面会写到“严禁入内,一旦发生危险,后果自负”,但有这种警示牌的时候,说明景区已经对这个地方做出了安全警示,而且不让游客进入到这个里面去,但是又可如果擅自进入到这个里面发生危险的话,那么后果是由游客自己负责的,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景区已经安放警示牌,告知游客不让入内,所以,对于这件事情是游客自己负责任的,景区不需要负赔偿责任。
但是,河南这所景区,仅有两名售票员,并没有负责安全的啊人员。并且,景区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措施。这名女子在玩高空项目的时候钢丝竟然断裂,这很明显就是景区的责任。景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谭淑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从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事理念。擅长于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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