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女子在景区游玩坠湖而亡,景区需要承担责任吗?

女子在景区游玩坠湖而亡,景区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节假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带着孩子一起外出游玩,不过在游玩的时候还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全问题。如果因为娱乐设施丧失掉生命的话,真的很不值得。

节假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带着孩子一起外出游玩,不过在游玩的时候还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全问题。如果因为娱乐设施丧失掉生命的话,真的很不值得。

网友咨询:

据媒体报道,河南有一所景区,在节假日的时候,一位女子玩着高空的项目,后来导致钢丝断裂,这位女子坠湖身亡。据了解这位女孩子,才刚刚结婚半年左右。景区需要承担责任吗?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谭淑律师解答:

如果在景区有明确规定,说某个地区不允许游客进入,而且还会有警示牌,警示牌上面会写到“严禁入内,一旦发生危险,后果自负”,但有这种警示牌的时候,说明景区已经对这个地方做出了安全警示,而且不让游客进入到这个里面去,但是又可如果擅自进入到这个里面发生危险的话,那么后果是由游客自己负责的,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景区已经安放警示牌,告知游客不让入内,所以,对于这件事情是游客自己负责任的,景区不需要负赔偿责任。

但是,河南这所景区,仅有两名售票员,并没有负责安全的啊人员。并且,景区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措施。这名女子在玩高空项目的时候钢丝竟然断裂,这很明显就是景区的责任。景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谭淑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从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事理念。擅长于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及刑事辩护。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经济赔偿  侵权责任  刑事责任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经济赔偿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