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邓钧译律师: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能否摘抄公司会计账薄?
《公司法》将股东知情权限定在了一定的范围内,从立法目的的角度来看,是为了平衡各个利益方的利益。很多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如果超出范围造成公司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能否摘抄公司会计账薄?
网友咨询:
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能否复制公司会计账薄?
四川蜀缘律师事务所邓钧译律师解答:
实践中对于股东能否摘抄公司账簿存在争议,一方认为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为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法律未规定股东知情权包括摘抄公司账簿,因此股东不能摘抄公司会计账簿。另一方认为摘抄不等同于复制,股东摘抄公司会计账簿是行使知情权的辅助方式,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知晓公司事务的权利,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固有权利。查阅会计账簿是股东知情权实现的方式。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邓钧译律师解析:
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辅助股东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会计师、律师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请求赔偿相关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股东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以及公司因此利益受损时的救济途径。如公司认为股东在行使股东知情权过程中泄露了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可依法进行救济。
邓钧译律师:长期从事各项法律工作,精益求精,为客户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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