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实现股东权利的过程中,怎么理解股东的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为了保障股东利益而设置的基础性的权利,它保障股东对公司运营状况的了解、决定聘用并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股东只有在充分了解公司信息的基础之上,才可以行使建议质询权,进而行使股东表决权。那么实现股东权利的过程中,怎么理解股东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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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股东权利的过程中,怎么理解股东的知情权?
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陈婧婧律师解答: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陈婧婧律师解析: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
瑕疵股东亦是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其他股东可对瑕疵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做出相应的合理限制,但是股东知情权作为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不因出资瑕疵而无法行使。从根源上来说,股东出资瑕疵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后者只要具备股东身份即享有,并不因前者而受限。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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