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伤残鉴定多久能做?
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内容涉及医疗伤害程度和医疗终结时间两个内容,法医根据患者病志及检查结果和患者口述的情况决定伤害程度,但对伤情复杂且短期无法康复的患者一般不予立即鉴定,需要等到患者完全康复后决定医疗终结时间,出具医学鉴定意见书,为公安机关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提供依据。估计你父亲的伤势较重,可能是骨伤,需要治好后决定医疗终结时间,所以公安机关不能给你父亲出具法医鉴定意见书。要等待,同时根据伤情的需要还应该到专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为民事诉讼提供依据,请你保存好相关资料,视情况到地方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
网友表示:
骨折和骨折的程度是不一样的,量刑的程度也不一样!同样两个人腿都断了,一个人的接上之后恢复的很好,那伤人者的责任就小一些!另外一个人手术也做了,但是恢复后期骨不连或者继发感染,腿没有保住或者残疾程度比较重,那么伤人者的责任就大!如果说马上做鉴定这个腿是按保住了算还是没有保住算。
首先得弄清楚,你要做的是伤残鉴定还是伤情鉴定?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做的都是伤残鉴定,而打架斗殴后都是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一般都是三个月之后做(头部受伤是六个月),伤情鉴定就是立马可以做的!
打伤了,可以通过提交医院诊断、病历判定即时伤害程度。而司法鉴定,一般是在伤情恢复并保持平稳的一段时间后进行,以此确定伤害造成的身体永久性损伤程度(含心理影响)。如题情况,如想判断伤情,直接提供医院诊断和病历就够了,如伤好后认为留有遗症,那就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前者可用于救治赔偿及案件立案初步定性使用,后者可用于量刑和损伤后果赔偿使用。如一定要求法医鉴定,则必须按规定执行,这与人是否平等、国家不同无关。从这方面讲,本文作者说得很详细了……,学法,守法,执法,用法……
此一说可能我会讲直话。受了伤本来用肉眼就可直接鉴定,因你未到那个级别。如你是那个级别之人或有一定靠山,马上有人给予有力的证据,什么鉴定都存。
感觉就是没有考虑伤害治疗过程,说白了。我们国家是以能举证的实际损失为准。不怎么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所以违法后果很低,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的人都是动手打架,先打了再说。
虽然我不懂砖头怪兽理想化的法医学,也不想去懂,但法律是惩恶扬善的,法医学也该为这一宗旨服务,打伤了当时达到什么程度就该是当时定性更科学,等治愈恢复了才定伤残等级,难道说完全恢复了就等于不打,有违法制精神?
现在里面的猫腻太多了,我们这头天晚上八点多打的,第二天下午三点派出所就让去鉴定,三维重建结果没出来呢,都让去鉴定,急啥呢。还是什么东西使上劲了。被打伤一定要做三维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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