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开公司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出差途中开公司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应当区分开车这个行为是否是为了工作的目的,以及是否属于职务行为,才能判断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开公司车撞人了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江东律师解答:
一般的交通事故可以走保险理赔。如果保险理赔不足以赔偿,司机或车辆的所有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机没有赔偿能力时,公司需要履行赔偿责任。司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但在履行职务时存在过错,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承担保险以外的赔偿,司机也会因过错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
认定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是行为是否有经营者的授权,是否是有雇佣关系的工作人员所为。
二是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三是行为是否以经营者的名义或身份实施。
四是行为与职务是否有内在联系,如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需要,是否符合雇主雇用的目的,行为是否具有为法人谋利的意思。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江东律师解析:
个人行为有别于其他行为最显著的特点是:
个人行为是一种可以在自己能够完全支配的主观意识下用于表达自己内心活动的具体作为。这种行为不存在复制性,不能够被替代,完全是独一无二的。当然,个人行为基于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主体思想,因此也完全要为自己通过这一作为而带来的一连串或者是一系列可能存在的后果负有全部责任。
职务行为的特点:
一是职权性。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履行职务行为。超越职权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二是时空性。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职务行为。比如某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纠正另一城市公务员管理中的错误。
三是身份性。即在通常情况下,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如公务员人员着装、佩戴标志、出示证件、宣布代表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都以职务行为论。四是目的标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职务行为。
江东律师办案经验丰富,善长刑事案件、公司经济纠纷及民事诉讼类案件。在实务中能准确把握案件要点,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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