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公司债权转化为股权,有哪些情形?
在商事交易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互负债务,当债务人无力清偿或者双方达成协议时,可以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债权人对公司不再享有债权,而是获得相应的股权,并因此得到股息分红权,债转股是商事交易中重要的融资方式,那么公司债权转化为股权,主要有哪些情形以及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权转股权,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债权转股权怎么操作,俗称债转股,实际怎么操作?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姜永生律师解答:
一、债权转股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2、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
二、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三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三种情形:
(一)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姜永生律师解析:
债权转股权事项一般操作程序:
1、被投资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就债转股事项达成有效决议。
2、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3、对债转股的债权价值进行价值评估。
4、被投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形成确认资产评估报告、同意债权人以债权转股权出资金额、增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日期、修改公司章程等有效决议。
5、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以合同之债转为股权的,还需签订《债权出资承诺书》。
6、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办理债转股验资业务,并且出具验资报告
7、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姜永生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及常年法律顾问等公司非诉讼法律业务,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三百余件,为多家私募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实务经验丰富,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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