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挂靠车发生交通事故,谁应承担责任?
车辆挂靠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一些运营的车辆没有运营资质是不能运营的,只能将车辆挂靠在有运营资质的公司名下才能开始运营。那么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网友咨询:
夏某驾驶挂靠在汽运公司的货车因车速过快与受害人彭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车辆受损,受害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夏某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无责任。挂靠的汽运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江西四强律师事务所梁子涵律师解答: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汽运公司和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 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梁子涵律师解析:
关于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理由主要是:
一、从受害人角度看,被挂靠人是法定的责任主体。被挂靠人是车辆的名义所有人,也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挂靠只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害人作为第三人对此无从知晓也不需要知晓,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符合民法上的外观主义原则。另外,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看,已有被挂靠人与挂靠人在挂靠运营外部纠纷中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二、 被挂靠人就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符合共同侵权的理论。我国对道路运输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道路运输条例》明确禁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租借行为。被挂靠人明知或应知其违法而仍然为之,是对挂靠人进行运输经营可能对第三人带来的危险的放任,两者过错的结合构成共同侵权,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减少违法行为。如果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较小的责任,会纵容挂靠这种违反运输管理秩序、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规定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以私法的手段实现公法目的,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注重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注重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梁子涵律师,南昌大学法律专业,2010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近10年的从业经验。本人对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工伤、婚姻、经济合同纠纷领域颇有专研。从业至今零投诉,当事人满意度颇高。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