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农民除了拥有宝贵的耕地之外,宅基地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资产,涉及到农民切身的利益。但是因各方面的原因,农村宅基地问题层出不穷,那么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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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上海申京律师事务所夏之威律师解答: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上海申京律师事务所夏之威律师解析:
确权登记范围是全市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即,无任何证的宅基地。实践中一些无证宅基地通常会被有关部门“一刀切”的认定成违法建筑,限期让当事人自己拆除,尤其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这个问题普遍存在。但这种做法或是认为无证就是违法建筑的认知是不正确的。
也就是说,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在确权过程中,首先要先对土地情况和现状进行调查,调查之后,需要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面积、使用权人等进行确认,之后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审批之后,对于是合法使用的则完全是可以确权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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