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公司不作为,我是否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规范、标准化的居民小区建设已走入大多数城镇居民的生活,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因其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争议的例子屡屡发生。那么物业公司不作为,我是否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网友咨询:
李某称,自2019年7月办理入住手续以来,至今已经1年多,但是物业公司一直存在地下车库破烂不堪,积水严重,给业主的车辆造成了损害等诸多不作为的现象,导致业主的权利受到侵害,李某是否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北京桓标律师事务所张宗亮律师解答:
李某不可以不交纳物业费。对于小区存在的违章搭建等影响秩序的行为,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了监督和督促整改、制止义务并及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即可认为其履行了相应的物管职责,业主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纳物业费。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但无行政执法权,只能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北京桓标律师事务所张宗亮律师解析:
业主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怠于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桓标律师事务所 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 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
执业10年以上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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