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制公司是市场经济中主要参与者,日常生活中,股份制公司很常见,像老百姓购买股票,其实就是对股份制公司的投资。那么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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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李会平律师解答: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李会平律师解析:
生活中最常见的公司类型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
1.设立条件低,设立程序简便;运营成本低,公司经营方式灵活;
2.股权相对集中,股东变动小,股东凝聚力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人合性;
3.公司的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需对外公开,商业秘密及公司秘密不易泄露;
4.组织机构设置简单,运行效率高;
5.公司治理结构强制性规定少,公司章程可约定事项多,也就是公司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前提下,可自由约定的范围广。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设立方式;④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⑤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⑥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⑨公司利润分配办法;⑩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⑪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⑫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李会平律师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对公司组织架构建设、法律风险防范及处理尤具心得、对执行案件推进具有丰富经验。本律师愿携数年实务经验,助您达商业上之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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