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邻里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引起争议,土地纠纷上法院该怎么走程序?
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是越来越规范了,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保障农民的利益,但邻里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引起的争议和纠纷还是比较常见。那么邻里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引起争议,土地纠纷上法院该怎么走程序?
网友咨询:
邻里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引起争议,土地纠纷上法院该怎么走程序?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陈福增律师解答:
土地纠纷上法院按下列流程进行:
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四、被告进行答辩。
五、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六、法院作出判决。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陈福增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管理法》中第14条第4款还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发生了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不需要按照流程先由行政机关处理。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房产相关纠纷、合同纠纷、动产拆迁利益分割等。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