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网友咨询: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任丽丽律师解答: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法承担债权债务,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

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任丽丽律师解析:

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一旦分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时应当考虑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的,或者侵害后果是由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造成的,就应当首先判定分公司以其经营管理的公司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判决由公司对分公司所造成的民事后果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总公司承担的。

任丽丽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电视台《现场说法》点评律师,成功代理百余起民商事案件,曾为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等。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  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务  公司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5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