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损害赔偿有哪些适用范围?
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的损害,指行为人对公民的姓名权,荣誉权等进行侵害,致使公民产生精神上的痛苦或公民神经受到损害等,行为人应该对给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损害赔偿有哪些适用范围?
网友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损害赔偿有哪些适用范围?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答: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
⒈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
还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析:
从精神损害赔偿的定义可知,其是对行为人的侵害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失的抚慰,属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既然精神损害赔偿归属侵权责任范畴,那么,其成立的前提即是侵害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也即该行为应具有违法性。这里的违法既包括形式的违法侵害(不法)及实质的违法侵害(不当)。所谓形式的违法侵害一般指违反法律的禁止或命令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实质的违法侵害则指以违反善良风俗的方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相比身体、健康被侵害导致伤残情形,生命被侵害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为显著,更有必要以精神损害赔偿方式抚慰相关人员因此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而在精神性人格权益被侵害的情形,鉴于该类人格权益很难外化且存在个体差异性,因此,在确定是否达到严重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侵害人的主观状态、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和被侵害人的精神状态等具体情节加以判断。
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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