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是什么,股东出资瑕疵有哪些责任?
由于出资瑕疵直接导致法人财产的减少,大大增加了其它市场主体与之交易的风险,使债权得不到充分的财产担保。那么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是什么,股东出资瑕疵有哪些责任?
网友咨询:
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是什么,股东出资瑕疵有哪些责任?
上海嘉隆律师事务所王彦民律师解答: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
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
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嘉隆律师事务所王彦民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形成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
1、未足额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实践中。公司股东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两年内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即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其本身价额的情形。
3、虚假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或未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形式上出资,但实质上并未出资的情形。
4、抽逃出资。即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缴出资暗中抽逃但表面上仍然以原出资额出资并具有股东身份。
在我国,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公司股东出资瑕疵的情况比较常见。这一方面侵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的经营风险,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王彦民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具有律师、经济师和工程师资格,在某大型央企从事法务工作15年,现任律所执行主任!王彦民律师处理过建筑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型案件近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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