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公司清算期间,是否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清算期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基本丧失,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行使内外职权,应由清算组作为内部救济机关。那么公司清算期间,是否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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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期间,是否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胡水光律师解答:
公司清算期间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公司解散但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形下,股东如认为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直接向原法定代表人提出请求;
在原法定代表人怠于起诉时,方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若清算组已经成立的,由于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能类似于公司董事会,因此可首先向清算组提起书面请求。
《公司法》第151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胡水光律师解析:
1. 股东发现公司利益存在被侵害时,除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外,应先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无果后方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 公司处于清算期间,股东发现公司利益存在被侵害情况后,股东在穷尽内部救济无果后,仍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而公司清算期间公司内部救济机关系清算组。
3. 股东在寻求内部救济时,应保留寻求救济的相关证据(含但不限于:书面救济申请、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凭证等),以便当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时证明已履行前置程序。
在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原有的职权机构职能丧失,但这并不能排除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适用。清算组作为公司清算期间的职能机构,承担对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的职能,因此股东在代表诉讼前必须先行向清算组要求提起诉讼,穷尽内部救济程序。只有在清算组拒绝提起诉讼或者存在清算组不可能提起诉讼情形下,股东方可在清算程序中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十年的公司法务经验,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刑事案件,人事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产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长期在生产制造、物业服务、零售商超等类型企业从事公司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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