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女子520万买豪车发现是旧车,欺诈消费者该如何赔付?
花520万购买的劳斯莱斯,不料却在出现故障后被告知里程数被修改过。车主贾女士认为被欺诈,起诉索要购车款及三倍赔偿。
19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市三中院宣判。法院认定销售商构成欺诈,判决锦麟盛泰公司三倍赔偿贾女士购车款1300余万元。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吴永泽律师以案说法:
一审劳斯莱斯涉嫌篡改里程当新车卖
2014年1月,贾女士以520万元买了一辆劳斯莱斯古斯特EWB型汽车,后卖车的锦麟盛泰公司向其出具了另一家德特公司开具的发票,价款为4605028.58元。
贾女士称,购车后,因长期不在国内,只定期让人帮忙热车,故车仅有一千余公里的行驶记录。后因车辆仪表系统故障,贾女士将车送到4S店,维修过程中,却被告知仪表及公里数被人为调整过,按厂家规定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贾女士认为被欺诈,故起诉上述两家公司,要求撤销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并三倍赔偿。
一审中,锦麟盛泰公司称,贾女士明确获悉车辆存在购置税缴纳的记录,不存在欺诈情形。此外,该公司还提起反诉,要求贾女士将尚未支付的270万元尾款支付。
德特公司则称,公司仅应贾女士和锦麟盛泰公司的要求代开发票,不是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是适格被告。
一审法院认为,贾女士提交的证据不足,故驳回其诉求;认为贾女士已付全款,驳回锦麟盛泰公司反诉请求。
一审判决后,贾女士和锦麟盛泰公司均上诉。
吴永泽律师补充:
二审认定欺诈销售商判赔三倍赔偿1300万
二审中,三中院向车辆进口商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涉案车辆原本作为宝马中国公司的自用车辆,使用近5000公里后宝马中国公司将该车转售给德特公司,后德特公司将该车转售给锦麟盛泰公司。且经调查,转售时该车已有5000余公里的里程。后锦麟盛泰公司将该车以新车出售给贾女士。
今天上午,该案在三中院当庭宣判。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锦麟盛泰公司构成欺诈,判决锦麟盛泰公司三倍赔偿贾女士购车款1300余万元。
宣判后,贾女士代理人称,二审法院充分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自称锦麟盛泰公司媒体顾问潘先生称,销售商没有能力修改汽车的里程表。“你们可以采访一下劳斯莱斯公司,该公司2012年出售的车是否可以修改路码表,任何人没有这个能力。”潘先生称,他们会继续申诉。
吴永泽律师支招:
欺诈消费者该如何赔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由此可见,欺诈消费者的手段包括很多,工商部门对欺诈消费者行为认定通常从三个方面考虑,看其是否具备欺诈的手段、是否误导消费者和主观上是否故意。如确定欺诈行为构成,经营方要向消费者提供最少三倍赔偿,并且要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的,经营方还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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