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交通事故而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就事故产生的精神损害向有关事故责任人请求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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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刘尚兵律师事务所刘尚兵律师解答:
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平衡各方利益,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一般根据下列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重庆刘尚兵律师事务所刘尚兵律师解析: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具体要求是: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让侵权人得到惩戒,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
刘尚兵律师,执业十五年,在处理截肢、瘫痪、颅脑损伤等比较严重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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