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个人股权质押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股权质押作为资本市场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近年来逐步走出幕后频繁地出现于大众视野之中,股权质押融资,因便捷性及融资成本低廉,受到不少融资方的青睐。那么个人股权质押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个人股权质押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郭逸成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郭逸成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登记查询: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股东的股权是否在登记机关重复质押,登记机关完全掌握,不需企业提交证明。
3、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郭逸成律师,专注法律十五年, 办案经验丰富,案件办理扎实稳重,为当事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累积超三千万元,深受当事人好评。选择郭律师是当事人最明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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