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有哪些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诉讼,并且需要进行鉴定。那么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有哪些流程?
网友咨询:
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有哪些流程?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医疗过错的鉴定流程如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法院组织质证;
4、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5、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6、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7、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析: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郭长青律师,自199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代理各类案件上千起,特别热衷帮助弱者维权,与强者对抗。您遇到征地拆迁,补偿不公,或者受到医疗损害,我来帮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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