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非法拘禁罪能否撤案,法律如何规定的?
非法拘禁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如果有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会立案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的过程中,要收集犯罪的证据,那么非法拘禁罪能否撤案,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非法拘禁罪能否撤案,法律如何规定的?
天津创捷律师事务所袁方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罪进行刑事案件后,如果是自诉人提起的,自诉人可以撤案,如果公诉的,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也可以进行撤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天津创捷律师事务所袁方律师解析:
剥夺自由行为的危害性是否达到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程度‚需要结合该行为的次数、人数、手段、危害后果、动机等多方面的因素加以综合考虑。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拘禁行为,不应定罪处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拘禁行为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时间过短、瞬间性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中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换句话说,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在审判实践中,非法拘禁时间的长短是必须认真考虑的,如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袁方律师,天津创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擅长各类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涉外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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