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解除后,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吗?
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内容里都会约定的违约责任,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如果合同已经解除了,违约方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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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吗?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田野律师解答: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据此规定,解除合同后,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因解除合同而减少或者免除,以确保守约方的利益得到保障。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应当进行释明,告知守约方可以直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守约方坚持不提出请求,可以在裁判文书中指出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予以解决,以尊重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
田野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后产生的法律效果是:
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
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三是损害赔偿。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
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没有必要同时采取两种方式,例如协议解除、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田野,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曾担任6年职业刑警、6年职业法官。律师执业12年来承办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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