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政府违法征地行为有哪些表现,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近几年在利益的驱使下,暴力强征强拆仍然在一些地方时不时地在发生,一些地方政府在暴力强征强拆的基础上,为了获取土地,使用各种各样的招数来逼村民卖地签字。村民们状告无门,苦不堪言。那么,政府违法征地怎么处理,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政府违法征地怎么处理,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张爱华律师解答:
政府的违法征地行为有:
1、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对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进行征收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可是许多地方政府经常对耕地化整为零、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越权批地以及出台地方法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等。
2、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是地方政府想出的绕开征地审批和计划控制障碍的“高招”。相关部门以租赁的形式占用、使用集体土地,而这种租赁合同的特点就是租赁期限往往约定为“永久使用”“永久租赁”等,而且租赁费用一次性交付。所以当大家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很有可能会损失很大。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在相关项目的建设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也是常见的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现象较为常见。对于,老百姓在知道要被征收的时候一定要多了解了解相关的知识,以免损失自身利益。
张爱华律师解析:
政府违法征地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上级机关进行投诉。
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应该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级人机关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张爱华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在民商事,公司,刑事业务等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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