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金融证券 >> 债券尚未到期,持有人可以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本息吗?
债券交易的法律关系本质系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受债券交易文件及《合同法》的约束。那么,债券尚未到期,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本息?
网友咨询:
债券尚未到期,持有人可以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本息吗?
河北万强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解答:
预期违约是指债券本身尚未到期或付息时点,发行人的其他债务存在逾期违约的情形,触发了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标的债券交叉违约、加速清偿条款或者《合同法》规定的预期违约情形。
债券交易实质乃借贷法律关系,因此,对于预期债券违约的求偿路径,仍然遵循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债券交易文件对预期违约有明确规定的,则债券持有人首先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发行人或担保人主张提前清偿;如债券交易文件未作约定的,则债券持有人需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判断。
债券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了预期违约条款的情形,持有人有权宣布债券提前到期,并可要求发行人偿还全部本息。
债券交易文件未明确约定预期违约条款的情形。另外,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情形,明示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默示违约则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债券明示违约诉讼中,债券持有人的诉请通常能够获得裁判机构的支持;而债券默示违约诉讼中,裁判机构对发行人是否构成默示违约审查较为严格,对此问题存有一定的争议。
李娜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出现违约迹象后,越早起诉则所能保全的资产价值越高。不过,如前所述预期违约裁判标准较严且裁量并不统一,过早起诉也将面临被法院驳回的风险。
综合考虑到预期违约可能被法院驳回的风险、败诉后将承担全部诉讼费等相关成本,投资人应当全面判断个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起诉时点。总体而言,提起“预期违约”之诉讼仲裁及相应财产保全的时点,较为“经济”的选择是债务到期前6个月内(如涉及永续债等债券期限较长的债券品类建议根据个案情况综合判断起诉时点;如涉及回售条款债券,亦可选择在回售登记日前6个月起诉)。
在此情况下,债券到期时法院一审的审理期限尚未截止,大概率情况法院尚未判决,或类似“案例2”的情况,法院待债券到期,根据发行人最终履行情况裁判。如果届时债券实质违约,则提前保全相对争取到了更多可执行资产;如果届时债券按约兑付,则立刻申请撤销诉讼请求/仲裁申请。
李娜,汉族,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司法厅注册律师,现工作于河北万强律师事务所。
在多年的执业中,形成了以法律顾问、各种商事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为主的诉讼业务相结合的专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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