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离职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离职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4月1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我们知道职工在单位上班的时候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是有的公司在辞职的时候却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那么,离职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网友咨询:王某原系某广告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员工聘用合同书》一份,期限为2011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并在该合同中约定“乙方(王某)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无关的业务,否则给甲方(某广告公司)造成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向部门主

我们知道职工在单位上班的时候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是有的公司在辞职的时候却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那么,离职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王某原系某广告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员工聘用合同书》一份,期限为2011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并在该合同中约定“乙方(王某)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无关的业务,否则给甲方(某广告公司)造成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客户资料、专业文件、图表资料及培训材料等。离职后五年内不得从事与本行业有关的工作,及与本公司客户有任何业务联系”。某广告公司主张王某在离职后泄露了该公司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应赔偿违约金60000元,但在庭审中,某广告公司承认该公司对客户名单等资料并未采取保密措施。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李振芳律师解答:

王某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员工聘用合同书》具备劳动合同条款,属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保密事项双方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如王某泄露了广告公司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在庭审中广告公司承认该公司对客户名单等资料并未采取保密措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规定,广告公司对客户名单等资料未采取保密措施,上述资料并不属于商业秘密,故广告公司主张王某泄露商业秘密的事实不能成立。

李振芳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设计、策略、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式、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工作中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进行保密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了保密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责任,如客户名单等资料都可以纳入商业秘密的范畴。

擅长交通事故,拆迁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务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离职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商业机密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离职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3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